关于教职工202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珊珊发布时间:2021-11-12浏览次数:11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现就教职工2021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的范围:

全体教职工(现职副处级以上领导人员由党委组织部另行组织,其中“双肩挑”教师应按本通知要求填报本年度承担的课堂教学时数)。

二、年度考核的组织及考核档次

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办法、程序由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本单位实际确定,考核结果应经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未设党委的,应经领导人员办公会议)集体决定。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档次的人数最多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20%。

三、《年度考核登记表》填报要求

(一)《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是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统一要求。《年度考核登记表》中“个人年度总结”应重点反映师德师风、工作业绩等履职尽责的基本情况,实事求是、条理清楚、简洁精练。

(二)教师岗位人员(含“双肩挑”教师)按《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教师教学时数的规定(试行)》(哈工大本〔2018〕219号)填报本年度承担的课堂教学时数。学院(部)对所填报的教学时数进行审核。

(三)《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应进行脱密处理,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四、《年度考核登记表》填报流程

(一)个人对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总结。

(二)二级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审核,结合各方面工作表现,提出考核档次意见,党政联席会议(未设党委的,应经领导人员办公会议)确定年度考核档次。

(三)二级单位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对年度考核档次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公示结束后,二级单位打印《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送人事处审核、存档。

(五)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档次的、因故“未参加考核”的,二级单位须在《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相应栏目逐一说明原因。

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档次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经本人确认签字后,由二级单位报送人事处,存入其个人档案。

(六)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由人事处统一打印,加盖印章后,分别存入教职工个人档案。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是续聘、解聘、调整岗位、工资待遇等的重要依据。

(一)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本年度绩效津贴分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下一年度薪级工资晋升的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的参与绩效津贴分配、晋升薪级工资;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不参与绩效津贴分配、不晋升薪级工资。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级、职员职级晋升和工人技术等级晋升的依据。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下一年度职务(级)不予晋升。

(三)对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人员,二级单位应就考核结果及原因履行告知程序并留存相关记录。给予谈话提醒或调整工作岗位。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一)师德考核流程按照学校《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哈工大党教〔2019〕37号)第六条执行。考核档次分为三档,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能够恪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师德考核为合格。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处分当年师德考核不得为合格。有师德失范行为且情节较重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及以上处分的,处分当年师德考核不得为基本合格及以上档次。

(二)教师岗位人员承担教学有关工作计入课堂教学时数(本科/研究生教学折算学时)的办法,按学校和所在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2021年度新入职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在校实际工作不足半年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

(四)博士后人员在人事关系所在学院参加考核。

(五)学校派出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挂职锻炼的工作人员,在我校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在挂职锻炼期间可由挂职单位提供考核意见作为参考。

2.派出学习培训和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在我校参加考核,根据学习培训表现和执行任务的表现确定档次。

(六)人才派遣人员的考核结果由人事处统一交其所属派遣公司,按学校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协议处理。

(七)受处分人员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确定。

(八)病假、事假管理及旷工情形认定等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请假管理规定》(校人发〔2013〕230号)执行。

(九)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年度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十)教职工个人可于12月20日后使用校园网登录人事服务系统(http://rsfw.hit.edu.cn)查看考核档次,对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有异议的,可以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人社部发〔2014〕45号)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七、时间安排

教职工个人应在2021年11月22日前完成《年度考核登记表》线上填报,各二级单位在2021年12月6日17:00前将《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考核档次为基本合格及不合格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党政联席会纪要》等加盖公章(附电子版)送至人事处。逾期报送的二级单位,将影响2021年绩效津贴额度下拨及年终一次性奖金(13月工资)发放。

联系人:张玉,李大为

联系电话:86413279

 

 

 

人事处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1:年度考核线上办理使用说明-个人填报.docx

附件2:年度考核线上办理使用说明-人事秘书_2.docx

附件3:年度考核线上办理使用说明-单位领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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