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校区,各部(处)、直属单位: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和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决定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各单位负责开展所属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风险级别和实验类别,学校对各实验室开展“不定时、不定点、不打招呼”的抽查。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后续督促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和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三、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3—4月)
1.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召开专题部署动员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3),组织对所属实验室进行自检自查。
2.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指定责任人、落实整改经费、限定整改时间。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请各单位将《哈尔滨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1)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于4月15日前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2年5—6月)
1.检查形式为不定时、不定点、不打招呼的进行抽查。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生过安全事故、大量使用危险化学品、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和场所进行重点检查。
2.根据各单位提供的自查自纠报告和现场检查情况形成全校的《实验室安全检查总结报告》,并进行全校通报。
(三)整改阶段(2022年7—8月)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全部完成整改。于8月15日前将《实验室隐患整改工作总结》(附件4)递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四)回头看阶段(2022年9—10月)
学校在秋季学期开展“回头看”工作,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上报学校有关部门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四、其他事项
请将相关报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传至邮箱labsafe@hit.edu.cn
联系人及电话:宋彬 18646223278 86413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