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与健康类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关于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创新性成果的要求

发布者:宋珊珊发布时间:2023-09-21浏览次数:10

经医学与健康类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对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与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密切相关的创新性成果做出如下规定: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在至少发表 1 篇 SCI 检索期刊论文基础上,研究成果(不含上述 SCI 论文)另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博士学位;全部研究成果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且学生排名第 1 或第 2(导师排名第 1)。

1、A 类创新性成果 1 项;

2、B 类创新性成果 2 项;

3、B 类创新性成果 1 项和 C 类创新性成果 2 项。

A 类创新性成果主要包括:本领域顶级国际期刊论文;中科院二区及以上或 JCR 一区期刊论文;顶级会议论文(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目录》);国家级科技奖励(有证书);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有证书);已产生重大效益的授权发明专利(专利被转让并获 20 万及以上经济效益。申请日期为博士在读期间,第 1 名或第 2 名(导师第 1 名))。

B 类创新性成果主要包括:中科院三区及以上论文或 JCR二区及以上论文;A 类会议论文(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目录》);学院认定的高水平期刊或会议论文;相关的国内一级学会顶级期刊论文;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有证书);国际/国内授权专利 2 项及以上(申请日期为博士在读期间,第 1 名或第 2 名(导师第 1 名));参与撰写的高水平专著(撰写字数 1 万字以上,有署名);参与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正式颁布并在主要编写人一栏有署名);参与撰写并被采纳的国家或省部级咨询报告(有署名);国际/国内(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特等/一等奖(排名第 1 或第 2);具有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鉴定证书等)。

C 类创新性成果主要包括: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有证书);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撰写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结题报告、科技报告、国防报告(有署名或由导师出具证明为主要完成人,国家级每个项目允许不超过 2 人使用,省部级每个项目允许不超过 1 人使用);国际/国内(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排名第 1)。

为了鼓励博士生潜心从事基础性/原创性研究工作,支持导师通过安排多届博士生在某个前沿领域长期攻关力争取得突破性、颠覆性科研成果,虽然部分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没有取得上述 A、B、C 类科研成果,但在该领域取得了同行及导师认可的阶段性高水平研究成果,且博士学位论文水平高,经导师推荐,学院组织 5 名校外本领域同行专家,对博士生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盲审评议,获得全票通过以及学院学位分委讨论认定同意后,也可以申请博士学位。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目录链接:

http://ipo.hit.edu.cn/inter/news/newsinfo/3

创新性成果补充要求:

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哈尔滨工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需同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原件,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查。

此要求自 2023 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医学与健康类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医学与健康类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3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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